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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江华瑶族自治县气象局实行永州市气象局和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永州市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永州市气象局和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共同领导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地方国家气象系统机构改革方案》赋予县级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另江华瑶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的“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华瑶族自治县防雷减灾办公室”挂靠县气象局,承担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和防雷减灾的日常管理工作。
  江华瑶族自治县气象局人员编制核定为8名。其中:行政管理1名,业务5人,科技服务2人。县气象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江华瑶族自治县气象局内设:办公室、业务股、科技服务股等3个股室。各内设股室的主要职责如下:
  1、办公室:(0746-2323828)负责综合协调全局日常工作,协助局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 方针、政策,落实省局和地方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本局财务管理;承担文秘、宣传、文印、接待、 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车辆管理和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等工作。主任:陈爱群
  2、业务股:(0746-2323828)督促落实上级主管部门业务管理的各项规定,负责预报、测报、农气、器材、资料等管理工作等。 股长:吴欣(兼)
  3、科技服务股:(0746-2323828)承担气象行政执法、气象产业管理、防雷减灾行政管理, 防雷设计、施工企业资质认定,新建建(构)筑物防雷设计审核,雷击事故鉴定等工作。股长:余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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