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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雷项目办事程序:
  审批项目之一:防雷设计、施工、验收审批
  一、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2、《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号令)
  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2]18号)
  二、审批范围
  新建防雷装置
  三、审批条件
  (一)、审批对象
  1、新、改、扩建建(构)筑物
  2、生产、使用、存储易燃易爆场所
  3、弱电设备、系统
  4、其他需要安装防雷装置的设施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防雷装置初步设计或设计方案
  3、新、改、扩建建(构)筑物施工大样图
  4、承但防雷装置设计、施工、检测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5、防雷工程设计、施工、检测合同(非建(构)筑物申报材料可酌减)
  四、审批程序
  窗口申报→窗口受理→审核图纸及相关资料→核发审批书→现场跟踪检测→验收→发放合格证(由气象主管机构授权的检测单位发放)
  五、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1、审批不收费
  2、设计、检测技术服务收费:湘价服[2002]94号


  审批项目之二:防雷装置检测审批
  一、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2、《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号令)
  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2]18号)
  二、审批范围
  已建防雷装置
  三、审批条件
  (一)条件
  1、防雷装置检测每年一次
  2、易燃易爆环境的防雷装置检测每半年一次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防雷装置设计图
  3、原检测合格证
  4、防雷装置检测合同
  四、审批程序
  窗口申报→窗口受理→现场检测→核发新合格证(由气象主管机构授权的检测单位发放)
  五、审批时限
  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1、审批不收费
  2、检测技术服务收费:湘价费字[1994]第55号和湘价服[2002]94号


  审批项目之三:防雷资质审批
  一、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2、《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号令)
  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2]18号)
  4、《关于颁发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国气象局气发[2001]121号)
  二、审批范围
  防雷设计、施工、检测资质
  三、审批条件
  (一)审批对象
  1、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机构
  2、防雷工程施工企业单位
  3、防雷装置检测机构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单位基本情况
  2、申报资质类型的申请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法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4、专业技术人员简表
  5、近三年来实际主要完成项目表
  6、三个以上用户使用证明
  7、质量管理手册
  8、两个以上已完成项目的全套技术资料(以上内容具体要求请按中气发[2001]121号文件要求)
  四、审批程序
  窗口申报→窗口受理→交评审委员会评审→审批机关核发资质证
  五、审批时限
  1、窗口3个工作日
  2、评审: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
  六、收费标准
  1、审批不收费
  2、评审收费:湘价服[2002]94号


  审批项目之四:防雷资格审批
  一、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2、《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号令)
  二、审批范围
  防雷设计、施工、检测资格
  三、审批条件
  (一)审批对象
  1、防雷工程专业设计人员
  2、防雷工程施工人员
  3、防雷装置检测人员
  (二)申报材料
  1、个人申请书
  2、所在单位证明
  3、《防雷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4、防雷专业技术考试成绩
  四、审批程序
  窗口申报→窗口受理→评审→审批机关核发资格证
  五、审批时限
  1、窗口3个工作日
  2、评审: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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