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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气候特征 主要领导 机构设置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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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设置 一、单位简介: 东安县气象局始建于1959年4月,为气候国家一般站,属国家全额拨款事业性单位,全局现有气象科技干部职工11人,其中在职人员8人,气象工程师4人,助理工程师4人。实行永州市气象局和东安县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永州市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东安县气象局人员编制核定为8人,县气象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在永州市气象局和东安县人民政府的共同领导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地方国家气象系统机构改革方案》赋予县级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东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的“东安县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东安县防雷减灾办公室”挂靠县气象局,承担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和防雷减灾的日常管理工作。 东安县气象局自建站以来,收集、积累了40多年的气候资料,在历届领导班子及全体气象科技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建立了集气象基础业务,气象公益有偿服务、气象科技与产业开发于一体的气象服务体系,2003年度被永州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 二、工作职能任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的法律条文,负责在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工作,收集、积累气象资料,发布在区域内天气预报,为当地工农业生产、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需要提供气象服务;负责对全县雷电防御工作的管理和实施;组织开展人工增雨工作;履行组织对城市规划、重点工程、重大区域性开发项目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对气象工作及防御雷电灾害工作的开展实施执法检查和监督;依照《施放气球管理办法》、《通用航空飞行管理条例》负责对在行政区域内施放气球活动的监督管理,对在行政区域内的建筑物防雷工程的设计图纸实行审核制度和施放气球报批制度。 漂亮的大门 ![]() 办公楼全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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